2008.11.24《聯合報》民意論壇


這篇是繼上回視障者如何生存後,第二篇上報的稿件。由於上次投完見報後正好有些事情忙,無暇繼續寫下一篇稿件,一直到這篇才又提筆,所以,這算是連續上報啦!值得紀念一下!

 

其實這個故事,在社團裡面早已經是一個經典的教材,總是時常拿出來與新夥伴分享討論。

某位社團裡的大老看到這篇後,與我發生以下有趣對話:

G老:「你居然偷用我的梗,還我梗來Q____Q」
我:「一來我用"我們",二來殘酷的說...你梗早破了XDD」
G老:「靠么=_=」

 

唔~不是說不能講髒話嗎?

真是一個不太好的示範......

總之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大家不可以說髒話呦!
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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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魚OHAEVA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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